新闻资讯
证书查询
通知公告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公正性承诺 发布时间 : 2019-08-07 14:29:02

公正性承诺

认证机构提供可使社会各方建立信任的认证的必要条件,是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实现 其价值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CEOC作为为社会各届提供认证服务的具有法律地位的 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心的质量方针体现了对公正的承诺,为履行责任信守承诺,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的要求,按照第三方认证制度准则,做如下承诺:

1. 认证服务在已认可的业务范围内向所有的申请方开放,对所有申请方一视同仁,不因 其企业性质、规模、地域等因素而区别对待;不以加速或拖延等方式处理任何客户的认证 申请,同时也不对其附加不合理的财务或其它额外要求;不以组织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 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组织的数量作为委托和认证的限制条件;

2.CEOC 现在和将来都不从事与管理体系认证公正性相悖的客户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 包括以下活动:

不为客户管理体系提供体系设计、实施和维护等咨询服务;

不为客户管理体系提供内部审核服务;

不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进行“一条龙”式的合作,也不进行有关这方面的诱导、 暗示或宣传;

不安排与受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对其进行的审核或评定;

不受理两年内本中心相关机构咨询过的组织的认证申请;

3. CEOC 确保管理层及其各级人员和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委员会都不受可能影响认证结 论的任何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确保全体人员、相关机构或活动、分包方和专 兼职审核员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为个人、集体或其他方利益导致违反影响认证公正性的行为发生,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对认证审核 人员有如下规定:

专职审核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认证咨询活动;也不得应组织之邀请为其提供内部管理体系审核; 曾在最近两年内对拟认证委托方提供过咨询活动的专兼职审核员不得参与对该组织的认证活动;

要求审核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规定。

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请方的技术、经营、市场、数据、统计、管 理、 投诉等非公开信息和认证过程保守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CEOC将解除其聘用合同,并向CCAA汇报情况。

4. 开展认证活动坚持以顾客和社会需求为关注焦点,不采用非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严格 执行国家规定的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并认真贯彻实施《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 和《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 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5. 在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中,确保在提供认证服务时不会产生利益冲突。同时通过《风险 评价及风险管理控制 程序》执行,最终消除或最小化已识别的潜在利益冲突或威胁,不影 响认证活动的保密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6. 具有完善的申诉、投诉及争议的受理和处理制度;

7. 在履行公正性和认证业务经营等方面,诚恳接受理事会、认可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 督。 我谨代表华生原检测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声明:我中心严格杜绝以上列举的 可能 影响本中心公正性及违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要求的行为的发生, 如有发生,我中心将坚决执行CNCA/CNAS的任何处理决定。